全院本科生:
根据学校《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2022年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,共3天。根据学校《关于继续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全院各年级要按照学校有关学生管理的规定,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要求
(1)继续坚持“非必要不外出”“非必要不离汉”的原则,鼓励同学们减少外出。确有需要出校在市内办事的必须在“智慧珞珈”APP的办事大厅中使用“学生出校申请”报备;确有需要离汉前往低风险地区的学生(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),需在“智慧珞珈”APP的办事大厅中使用“在校学生离校备案登记”办理请假手续,相关手续未获得学院批准前学生不得擅自提前离校,且学生应严格遵循请假日期按期返校,外出期间做好自我防护并遵循属地疫情防控要求。
(2)各班级要在清明节假期前召开主题班会,认真做好学校防疫政策的宣传和学习,提醒同学们自觉做好“两勤两常两保持”(勤洗手、勤通风,常戴口罩、常分餐,保持社交距离、保持公共卫生清洁),进出公共场所、乘坐校内巴士必须扫码。引导同学们尊重科学、相信科学,积极疫苗接种和自觉完成核酸检测。
二、 强化校园日常安全管理
全体学生应遵守校纪校规,做好日常防护,确保人身、财物、交通和消防安全,警惕各类电信诈骗和网络诈骗,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。
进出校门时主动进行体温检测和健康码查验。在教学科研楼栋、文体设施、餐饮点等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扫码登记和体温检测。
自觉遵守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规定,不得留宿他人,不得私拉乱接电线,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,应规范使用其他电器,不得生火做饭,不得使用蜡烛照明,点蚊香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;离开房间要随手锁门,贵重物品妥善保管。不得无故晚归或夜不归宿。
在学习、生活等方面遇到心理困惑时,同学们应直接向辅导员、班级导师、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寻求帮助。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。
放假期间,学生骨干要切实了解同学们的实际情况,对同学们反映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汇报学院,要密切关注同学们心理健康状态。
特此通知!
学生工作办公室
2022.4.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