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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报送上下半年采购招标计划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6-04-22     发布者:zb         审核者:     浏览次数:

关于报送上下半年采购招标计划的通知

全院教职工:

接学校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通知,2016年采购与招标计划申报工作正在进行,请各系、所(室)及有科研经费的老师,需要在2016年有采购招标计划工作的,在2016年4月28日前报送上半年采购招标项目计划,8月28日前报送下半年采购招标计划,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逾期将不受理,按照计划进行安排招标,计划表报送地点党政办公室(321)联系人:顾春盛,电话:68778381,wdcsgu@163.com

党政办公室

2016年4月15日

2016年招标计划表

相关说明:

1、采购与招标计划按照货物、工程、服务三大类别分别填写申报表。

货物类: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,包括通用设备、专用仪器、图书资料、数字资源等。

工程类:房屋及设施的新建、改建、扩建、装修、拆除、修缮等。

服务类:除货物和工程以外其他采购对象,包括物业管理、咨询服务、审计服务、各种专业代理服务等。

2、采购与招标计划报送的范围:

①国家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的计算机、服务器、网络设备、复印机、视频及音频会议系统、打印设备、传真机、扫描仪、投影仪、空调、汽车;(目前先在机关实行,以后逐步全面实行在政府采购平台集中采购)②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,单台(件、套)价格在3万元及以上的其他设备;③批量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教学、科研实验耗材;④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图书、教材及数字出版物;⑤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办公用品、服装等其他货物;⑥校医院的药品采购项目;⑦预算金额在30万元及以上的基建工程、维修与装饰等工程;⑧批量金额在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监理、物业管理及其他服务类项目。

3、采购与招标计划中涉及到的与工程相关的货物(如中央空调、消防、安防、网络系统等)以及与工程相关的服务(工程监理)均填入工程类采购计划表中。